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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关于劳动合同及赔偿(续)
    提问者:203.86.*.* -- 阅读次数:43
咨询关于劳动合同及赔偿
    提问者:203.86.*.* -- 阅读次数:8

我是2007年8月进一家公司,签定试用期合同,上面标明试用期为3个月.但是3个月之后他们一直拖着,直到12月月底才跟我签定一年正式合同.社保和公积金是从07年11月给我补的,说前3个月试用期没有社保和公积金.

请问,关于试用期的社保和公积金,是否可以要求补?一年的正式合同,试用期竟然用了我5个月,如果我现在提出解除合同,时候可以得到赔偿?请将法律相关条文及解释一并回复给我,谢谢!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是法定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从劳动法该条的规定,可以确定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劳部发[1996354号《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3条之规定,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也就是说,试用期同样属于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间,因此,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也应当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试用期社保是可以补交的,具体办理条件和流程可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咨询。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回答者:网友 - 提交时间:2008-10-20 18:06:48

谢谢!那根据以上条款,我如果跟单位解除合同,可以要求赔偿金吗?

可以要求补偿金

回答者:网友 - 提交时间:2008-10-21 22:52:35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想获得最新内容,请拨打51652816;如想获得准确、完整、详尽的内容,请与律师面对面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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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ad() | Comment (0)        分类:未分类        发布日期 发布日期:2009-4-26 20:3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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